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2006年3月10日收到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关于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贷款提前到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内容全文公告如下: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现就(30008)农银借字(2005)第074号、第099号、第243号、第286号《借款合同》,(30008)农银高保字(2005)第009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及其项下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鉴于:根据(3008)农银借字(2005)第074号、第099号、第243号、第286号《借款合同》,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我部借款本金壹亿零玖佰万元。根据(30008)农银高保字(2005)第009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由贵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我部提交的2005年末财务报告中显示其财务状况已进一步恶化。另外,根据贵公司公布之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就对华垦公司增资扩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提案未予通过,且贵公司2005年度再次出现亏损并被证券监管机构定为"ST"。
    鉴于上述事实,根据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同我部签定的上述《借款合同》第四条及上述贵我双方签订之《最高额保证合同》第五条之约定,我部已于2006年3月9日要求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增加或另行提供我部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并签订担保合同,但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表示无法提供其他担保。就此,特函告贵公司:
    根据上述《借款合同》及贵我双方签订之《最高额保证合同》,我部于贵公司收到本函当日提前收回贷款。如借款人未按照我部要求归还贷款,我部将采取法律措施,向借款人及贵公司追索贷款本息,履行还款义务,维护我部的合法权益。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2006年3月9日
    上述担保系根据2005年1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33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05年1月21日上海证券报公告)并经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详见2005年3月11日上海证券报公告)担保额度为1.19亿元而发生。截止2005年12月31日,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实际贷款余额1.09亿元。
    2006年3月3日至4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没有审议通过《关于为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以及没有审议通过《关于对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经对本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针对上述重大事项,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