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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2月23日上午9:30在北京市丰台区桥南科学城星火路1号昌宁大厦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名,其中:法人股东 2人,流通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 171,71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08%;其中:非流通股代表股份171,15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67.86%;流通股代表股份560,100股,占股份总数的0.22%。会议由董事长李小平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利用公司的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同意比例(%)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回避股数 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 100,100,000 100,100,000 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71,050,000 71,050,000 非流通股小计: 171,150,000 171,150,000 99.67% 李志成 560,100 560,100 流通股小计: 560,100 560,100 0.33% 股份合计: 171,710,100 171,710,100 100%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所有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