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关于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改革重组工作进展情况的函",来函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上报国务院的"关于报送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改革重组方案有关问题的请示"已经国务院批准。今后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将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改革重组方案精神,在国务院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周密安排,有序推进并完成各项改革重组任务。改革重组中涉及与本公司有关的具体事项,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将及时函告。对此,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改革重组过程中与本公司有关的事项,并及时发布有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