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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海淀支行诉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4 年11 月24 日依法继续冻结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拥有的本公司10010 万股国有法人股中的4500 万股,占总股本的17.84%,冻结期限为:2004 年11 月24 日至2005 年5 月23 日止。至此,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拥有的本公司10010 万股国有法人股已被全部冻结。
    特此公告。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 年11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