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传真方式)于2004年1月16日至2月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监事9名,实有9名监事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长吴玉潮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以下意见:
    根据证监会计字[2004]1号《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要求,我们对《关于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对部分资产处置(核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鉴于上述议案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2000]25号)、财会(2002)18号文件《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及其有关补充规定、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通知》(证监字【1999】138号)的文件精神以及股份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核销处理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此提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