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4年1月5日至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有11名董事行使表决权,缺席0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小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工作、确保实现扭亏目标的议案》
    经认真研究,董事会决定在关键时期成立企业扭亏工作组(“工作组”)。工作组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任务是:具体制订企业扭亏方案并对需报董事会批准的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在董事会决议的范围内组织、协调、实施扭亏方案。工作组工作细则(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须提请下一次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公司章程》修正案
    原第一百四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通过。
    拟修改为: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通过。
    当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须予回避,有关表决事项须经除回避董事以外的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