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9月18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严德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表共9人,代表120006560股,占公司总股本2亿股的60.0032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审议并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L-乳酸项目募集资金投向改建年产4万吨赖氨酸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赞成股份数为120006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本次股东大会及决议由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了全过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