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甘肃省武威淀粉厂函告,获悉公司国有股转让事宜。根据《证券法》、《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公司国有股转让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甘肃省武威淀粉厂与第二大股东甘肃省武威荣华工贸总公司于2002年7月29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800万国有法人股全部转让给甘肃省武威荣华工贸总公司,该等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股权转让后甘肃省武威荣华工贸总公司将持有本公司81,05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0.53%,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甘肃省武威淀粉厂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双方同意股份转让价款以本公司2001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4.78元乘以转让股份总股数计算,总计229,440,000元。但如果财政部确认的转让价格与上述约定不同,则以财政部最终确定的价格为准。
    三、甘肃省武威荣华工贸总公司成立于1987年3月,系集体所有制企业,注册资本6000万元。主营包装材料、淀粉及制品、磷肥的制造销售、塑料彩印、饲料加工销售等,主要从事种植、养殖、能源供应、饲料粗加工、农副产品购销等业务。截止2002年6月30日,该公司拥有总资产77159万元,净资产27398万元,2002年1至6月份实现净利润为652万元(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四、本次股权转让双方没有关联关系。
    五、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待财政部批准后方正式生效,有关报批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六、本公司将与上述股权转让双方保持密切联系,根据该股权转让协议的报批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