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弘会评报字(2002)第016号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荣华味精有限公司:
    我公司接受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 估的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独立的原则,按照公允的资产评估方 法, 对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的甘肃荣华味精有限公司全部资 产和相关负债进行了评估,现摘要如下:
    一、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
    资产评估委托方: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占有方:甘肃荣华味精有限公司
    二、评估目的
    为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后收购甘肃荣华味精有限公司 提供价值依据。
    三、评估基准日
    本次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2年4月30日,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合理有效 的价格标准。
    四、评估范围及对象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评估对象是甘肃荣华味精有限公司所属下列非独立核算部 门:制糖生产管理部、发酵生产管理部、味精生产管理一、二部、热力生产管理部、 环保化水生产管理部、四个成品包装管理部等十个生产管理部及公司行政管理各处 室等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长、短期负债, 其所有权归甘肃 荣华味精有限公司各股东所有。
    五、评估原则
    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以及贡献原则、替代原则、 预期原则等经济原则,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
    六、评估方法
    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
    七、评估结论
    我公司认为下列评估结果可公允地反映本次拟收购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02年 4月30日)的现值,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计价单位为人民币元。
    经评估人员评估确定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在2002年4月30 日的资产帐面价值为 927,113,494.36元,调整后帐面值927,113,494.36元,评估价值为947,211,297.67元, 评估增值20,097,803.31元,增值率为2.17%。
    负债帐面价值为726,591,984.96元,调整后帐面值726,591,984.96元,评估价值 为726,591,984.96元,评估增减值为0.00元。
    净资产帐面价值为200,521,509.40元,调整后帐面值200,521,509.40元,评估价 值为220,619,312.71元,评估增值20,097,803.31元,增值率10.02%。
    八、报告提出日期
    2002年5月27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 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甘肃弘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王东海
    注册资产评估师: 张 琼
    卢 山
    二OO二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