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12月16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严德先生 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表共17人,代表120,07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2 亿股的60.0379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会议逐 项审议并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股份数为120,07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本次会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修改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刊登于2001年11月7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告暨召开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本次会议股东未提出新的修改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张严德:赞成股份数为120,07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严新林:赞成股份数为120,07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孙效东:赞成股份数为120,07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卢万发:赞成股份数为120,07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严其林:赞成股份数为120,07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张百生:赞成股份数为120,07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杜建萍:赞成股份数为120,07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表决通过;
    程浩:赞成股份数为120,07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王森(独立董事):赞成股份数为120,07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何鹏举(独立董事):赞成股份数为120,07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李生玉(独立董事):赞成股份数为120,07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发放董事报酬的议案》
    赞成股份数为120,07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赵承杰:赞成股份数为120,07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查金堂:赞成股份数为120,07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黄元德:赞成股份数为120,07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发放监事报酬的议案》
    赞成股份数为120,07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甘肃荣华味精有限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协议的议案》
    赞成股份数为87,02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 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该协议为关联交易协议,有关该项交易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01年11月7日 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甘肃荣华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因甘肃省武威荣华工贸总公司系该关联交易之关联方,故表决时回避对此投票, 实际参加投票的股份数为87,029,50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肌醇项目募集资金投向收购甘肃省武威热电厂资产 的议案》
    赞成股份数为87,02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 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该交易为关联交易,有关该项交易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01年11月7日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因甘肃省武威荣华工贸总公司系该关联交易之关联方,故表决时回避对此投票, 实际参加投票的股份数为87,029,500股。
    本次股东大会及决议由甘肃天合律师事务所证券从业律师进行了全过程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 大会通过决议均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