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 2001年3月15日在广西梧州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1名董 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董事长温昌伟先生主持会议,4 名监事列席了本次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根据总经理温昌伟先生提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聘任张雄斌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
    张雄斌简历:
    张雄斌,男,31周岁,大学文化,在读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湖 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湖 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驻北京办事处主任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基金的议案:
    为便于公司的财务核算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经公司第一大股东贺州地区电业 公司(持有本公司70.65%股份)提议,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将下列议案提交2000年度 股东大会通过:公司从2001年度开始设立专门的董事会基金,经费提取比例为年度 净利润的2.5%,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用于董事会活动开支及奖励公司做出较大贡献 的有关人员。奖励的具体数目安排由公司薪酬委员会决定。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投资权限”及其他条款的议 案:
    为便于开展工作,经公司第一大股东贺州地区电业公司(持有本公司70.65%股 份)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公司章程》下列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原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董事会建立投资审查决策程序,其运用公司资产所作 出的风险投资范围以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限;投资运用资金占公司净资产百 分之十以上的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 批准”变更为“董事会有权决定下列内容的投资:
    1、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20%以下比例的对外投资;
    2、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20%以 下比例的财产;
    3、被收购、出售资产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
    ①被收购、出售资产的资产总额(按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或评估报告)占公司 最近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0%以下;
    ②与被收购、出售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按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或评估报 告)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下;
    若无法计算被收购、出售资产的利润,则本项不适用;若被收购、出售资产关 系整体企业的部分所有者权益,按被收购、出售资产的利润以与这部分产权相关净 利润计算。
    但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评审,并经股东大会批准,符合 下列条件的,也必须报股东大会批准:
    1、上述第3项的内容超过10%比例的,第1、2项的内容超过20%比例的;
    2、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变更的。”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或以邮 件方式进行”变更为“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邮件或专人送 出方式进行”;
    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或以邮件方式进行” 变更为“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邮件或专人送出方式进行”;
    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要披 露信息的报刊”变更为“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 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
    上述二、三项决议内容为新增提案,需经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 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