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4月28日在贺州市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温昌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111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2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及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法律顾问广东博合律师事务所王晓东律师现场见证,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以11175万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以11175万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以11175万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以11175万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以11175万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审计机构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鄂信审字〖2003〗0100号),本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2,481,339.06元。依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净利润中提取10%公积金和提取5%公益金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885,867.21元,2002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56,995,005.41元。本次分配方案为: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6,995,005.41元以2002年期末总股本15,6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3.00元(含税),合计派现47,025,000.00元,剩余9,970,005.41元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以11175万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03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续聘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200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从2003年4月至2004年4月。经协商,200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30万元(公司负责审计期间会计师的差旅费),如发生除200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以外的其它会计审计、会计咨询等相关业务,则其报酬另行约定。
    (七)以11175万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坏帐准备提取及损失核销的议案:
    2002年度,公司在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同时,对公司部份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与其他用户应收账款存在明显差别的用户,采取了个别认定法,将所欠电费款10,676,571.13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同时该全额计提的坏账准备均已达到坏账损失的处理条件,公司将该部份确实无法或难以收回的电费款10,676,571.13元在2003年转作坏账予以核销。公司要求有关部门对已转为坏账损失的应收款项,建立坏账核销台帐,不能放弃追索权,若已经确认的坏帐在以后收回,则应该等额冲回坏帐准备。
    (八)以11175万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002年11月18-22日,中国证监会武汉证管办会同南宁特派办对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下发了南宁证监发〖2002〗189号文。根据该通报的要求,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有关修改内容详见2003年3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公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
    (九)以100万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贺州市电业公司放弃表决权):
    公司与控股股东分别签订《办公楼租赁协议》和《关于调整土地租赁租金的协议》的关关联交易协议,有关内容详见2003年3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公告。
    (十)以11175万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刘小驹监事不再作为股东出任的监事,选举岑晓明先生为股东出任的监事(岑晓明简历详见2002年2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
    (十一)以11175万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公司决定对董、监事的报酬(不含独立董事)除按照有关工资标准正常发放工资外,另给予他们适当的津贴,具体为:
    1、董事长3.6万元/年,副董事长3万元/年,其他董事每人2.4万元/年;
    2、监事会主席2.4万元/年,其他监事每人1.5万元/年;
    公司给予董、监事的津贴在董事会基金中开支。
    (十二)以11175万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控股成立"昭平桂海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及有关投资并授权事项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2003年3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公告)。
    目前,公司与桂林市水电设计院等四家股东草签《关于成立"昭平桂海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书》,昭平桂海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温昌伟,本公司出资153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51%,其他四家股东分别为:桂林市水电设计院15%,桂林市全州县电力公司15%,广西水电工程局14%,广西昭平县汇能电力有限公司5%。新公司的投资项目昭平下福水电站工程前期工作已展开。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两位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的《办公楼租赁协议》、《关于调整土地租赁租金的协议》构成了关联交易,该交易经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是公平、公开、公正的,体现了"三公"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法律顾问广东博合律师事务所王晓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记录;2、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