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02年4月24日经公司2001 年年度股东大会 通过,并于2002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公告。现将有关派 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1年末股份总数15,675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7,025,000.00元。 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扣税后, 社会公众股个人股 东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2.40元。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2年5月20日,除息日为2002年5月21日。
    三、派息对象
    截止2002年5月20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派息方法
    1、 社会公众股东的股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 托管证券商于5月24日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发起人股(国家股、国有法人股)的现金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西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
    咨询电话:0774-5297796 0774-5297881 0774-5285255
    联系人:刘世盛、陆培军
    六、备查文件:本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