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5 年3 月19 日发出书面通知,并于3 月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丁建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董事11 人,实际参加董事11 人。公司7名监事收悉全套会议资料,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法定人数。会议经审议通过《关于代为购建宁波万华工业园员工住房的议案》。
    宁波万华工业园工程项目在全体员工及广大施工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目前整个工程进展顺利,部分工序已按计划陆续开车。在此情况下,装置生产员工即将陆续、大批到位。为保证该部分员工到达后既能迅速、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又能有一个相对稳定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公司拟先行集中购买部分员工住房,列入公司固定资产,待员工入住后按购置成本价加计转让税金向入住员工出售,预计未来两年内向员工转让完毕。本项计划将不会对公司损益和利润分配产生影响。
    该事项预计需要资金4 亿元人民币,资金主要来源为企业法定公益金、应付福利费等占用的部分自有资金,不足部分由银行贷款解决。
    特此公告。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 年3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