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改投资[2003]203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装备国产化和产业升级专项部分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和甬榭财基[2004]37号《关于下达中央国债专项贴息资金的通知》,我公司列入国债项目的年产16万吨M D I工程项目国债贴息资金15653万元已全部到位,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关于16万吨 M DI工程项目及国债贴息的有关情况公司已在临2003-08号“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中详细披露,投资者可参阅2003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