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2年3月31日本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01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现将具体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派发股利、股份方案
    公司决定以2001年年末总股本240,000,000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 全体股东每股送红股0.1股、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0.20元现金红利(含税),其中个 人股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0.06元后,税后股利每股0.14元.共计分配 利润额为72,000,000.00元,剩余利润为4,898,929.14元结转下年分配。
    二、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决定以2001年年末总股本240,000,0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股转增0.5股,总计转增120,000,000股,转增后资本公积金剩余222,010,338.91元。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及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交易日
    1、股权登记日:2002年4月12日;
    2、除权除息日:2002年4月15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交易日:2002年4月16日。
    四、股利、股份派发及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对象
    截止2002年4月1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五、具体实施办法
    1、股利派发办法
    (1)流通股的现金红利:每股派发税前股利0.20 元(其中个人股由公司统一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0.06元后,税后股利每股0.14元),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代理发放, 在现金红利发 放日2002年4月25 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金额通过 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现金红利发放日前未办理指定交易的A股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不计 息。当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生效后, 由登记公司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 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2)国有法人股和其他法人股:每股派发税前股利0.20元,红利款由公司按其 指定的帐户直接划给各法人股股东,股利发放日为2002年4月25日。
    2、派发股份及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办法
    本次向全体股东派发的股份每股送红股0.1股和转增股本的股份每股转增0.5股 由登记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 计入股东帐户,原则是所有股东按规定先享有整数送、转股 ,送转过程产生的不足1 股的零碎股份,登记公司按照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 由电子结算 系统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登记为1股,直至完成全部送转股方案。
    六、公司本次派发股份和转增股份后的股本结构
股份类别 派发转增前股本 本次派发红股 本次转增股本
国有法人股 156,000,000 15,600,000 78,000,000
法人股 4,000,000 400,000 2,000,000
社会公众股 80,000,000 8,000,000 40,000,000
合计 240,000,000 24,000,000 120,000,000
股份类别 派发转增后股本 股份
比例%
国有法人股 249,600,000 65
法人股 6,400,000 1.67
社会公众股 128,000,000 33.33
合计 384,000,000 100
    七、本次派发股份和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摊薄计算的2001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 26元。
    八、咨询办法
    咨询地点: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郭兴田、张道辉
    联系电话(传真):0535-6837894
    九、备查文件
    《公司关于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