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2001年8月8日上午9时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丁建生主持,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2人授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6名监事及1 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将上市前留存的应付股利在原有发起股东间分配的实施方 案》;
    根据1999年12月28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股票公开发行 前股利分配的议案》,公司1999年度以前的利润在原发起人股东间进行分配,公司已 将上市前的1999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7,970,356.07元转入应付股利, 董事会决定 将上述款项在2001年8月30日前向原五家发起人股东实施分配。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审议通过《公司上半年短期投资运营情况及下半年追加短期投资权限的报 告》;
    公司上半年经营情况良好,利润丰厚,自有资金充裕,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及董事会的授权,董事长及时签署短期投资计划,上半年累计进行短期投资55, 944 ,560.81元,预计盈利900万元,预计收益率16%。考虑以上业绩,公司打算继续追加投 资,董事会在董事会的权利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继续追加投资权限,年度短期投资的上 限控制在1亿元以内,为控制风险,决定投资股票的资金不超过3000万,其余7000万投 资于基金或国债等较为稳健的投资品种。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公司原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根据财政部财会字〖2000〗25 号文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字〖2001〗17号文《关于印发贯彻实 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公司从 2001 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及补充规定,对委托贷款、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