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临2007-04号公告,公司计划2007年5月份对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进行为期10天的短修。现决定将短修时间提前,从即日起开始对宁波工厂的装置进行10天的短修,烟台工厂的装置继续运转。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