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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烟台万华 项目:公司公告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2006-04-19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烟台万华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6股股份、2份认购权证和3份认沽权证。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执行对价安排(含送股和派发权证)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4月20日。

    ● 公司股票于2006年4月24日复牌,对价股份上市流通,股票简称由"烟台万华"变更为"G万华",股票代码"600309"保持不变。

    ● 认购权证、认沽权证的上市事宜详见近日刊登的《权证上市公告书》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烟台万华")于2006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1、对价安排: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拟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公司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烟台万华的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4,526.08万股股份、5,657.6万份认购权证和8,486.4万份认沽权证,执行对价安排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6股股份、2.0份认购权证和3.0份认沽权证,其中,每份认购权证可以9.00元的价格,向烟台万华华信合成革有限公司购买1.0股烟台万华的股份;每份认沽权证可以13.00元的价格,向烟台万华华信合成革有限公司出售1.0股烟台万华的股份。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烟台万华华信合成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华信")承诺:万华华信在所持有的烟台万华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不包括认沽权证行权万华华信所购买的股份以及认购权证行权万华华信所出售的股份。

    (2)、万华华信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自上述承诺期满后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其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15元。上述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不包括认沽权证行权万华华信所购买的股份以及认购权证行权万华华信所出售的股份。在烟台万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该设定价格将进行调整。

    (3)、除第一大股东万华华信外,公司其它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二)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前                                                     执行对价(送股后)
    执行对价的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送股执行对价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烟台万华华信合成革有限公司            52,757.12             62.17                   4,220.5696    48,536.5504             57.19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414.40              1.67                      113.152      1,301.248              1.53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                   1,414.40              1.67                      113.152      1,301.248              1.53
    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                     707.20              0.83                       56.576        650.624              0.77
    红塔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282.88              0.33                      22.6304       260.2496              0.31
    合计数                                56,576.00             66.67                     4,526.08      52,049.92             61.33

    注:以上是送股的执行对价,权证对价另行安排。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万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烟台万华华信合成革有限公司                      48,536.5504      T注1+36个月
                                                                                     T+48个月              注2
    2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301.248         T+12个月
    3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                        1,301.248         T+12个月
    4                  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                          650.624         T+12个月
    5                  红塔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260.2496         T+12个月

    注:1、T为改革方案实施后股票复牌之日。

    2、万华华信承诺所持有的烟台万华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万华华信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自上述承诺期满后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其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15元。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1、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2006年4月19日;

    2、 执行对价安排股权登记日: 2006年4月20日。

    3、 公司股票复牌、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4月24日。当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4月24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万华",股票代码"600309"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1、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执行对价安排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3、 公司控股股东烟台万华华信合成革有限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派发的认购权证、认沽权证,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执行对价安排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每10股派发2份认购权证、3份认沽权证的比例向流通股股东派发。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权证比例计算后不足一份的部分的处理方法按现行送股处理方式进行。

    4、 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和认沽权证、认购权证不须要纳税。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非流通股                       国有股东持有股份   551,616,000   -551,616,000             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4,144,000    -14,144,000             0
                                       非流通股合计   565,760,000   -565,760,00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国有股东持有股份             0   +507,486,720   507,486,72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13,012,480    13,012,48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0   +520,499,200   520,499,2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282,880,000    +45,260,800   328,140,8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82,880,000    +45,260,800   328,140,800
                                           股份总额   848,640,000              0   848,640,000

    注:本表数据以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认购权证、认沽权证未行权前计算。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预计上市流通时间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
    获得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                                                                        3,513.37万股
    获得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期满后的12个月内   48,536.5504万股,且出售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其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15元。

    八、其他事项

    咨询联系单位名称: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地址:烟台市幸福南路7号

    邮政编码:264002

    联系人:郭兴田、肖明华

    联系电话:0535-6837888-8537;0535-6837894

    传真:0535-6837894

    九、备查文件

    1、《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2、《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5、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6、《烟台万华华信合成革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上市公告书》。

    特此公告。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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