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2日,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多媒体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6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二、审议通过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05年度《审计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五、审议通过《对宁波大榭万华工业园16万吨MDI工程项目和万华北京研究院的专项检查情况》
    其中《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