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6年3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丁建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公司7名监事收悉全套会议资料,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法定人数。会议经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榭工程筹建处的议案》。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在宁波大榭开发区新建的年产16万吨MDI项目已竣工投产,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2月27日成立,原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榭工程筹建处(以下简称"大榭筹建处")所有筹建工作已经结束,因此决定注销大榭筹建处,董事会授权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有关撤销手续及撤销后所有事宜的处理。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