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联交易概要
    本公司于2000年12月15日上网发行4,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募集资金43,340万元, 其中年产4万吨MDI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以下简称“4 万吨项目”)已基本 完成,其配套项目3,8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为4 万吨项目配套的化工原料铁路专用线 运输储运系统、仓储系统和产品化验检验分析系统。由于地域的限制, 同时也为了 缩短建设周期, 公司与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就 上述资产的转让事宜于2001年6月8日在本公司签署了《固定资产出售合同》, 合同 标的28,800,045.57元。由于集团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向集团公司购买资产, 关联人为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 限公司,该公司是本公司的主发起人,目前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集团公司位于山东省烟台市,前身是烟台合成革总厂,始建于1980年3月,是“六 ·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一。集团公司是国家大(一)型企业、国家重点支 持的512家国有企业之一,原为轻工业部直属企业,1988年由烟台市管辖。1995年7月 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鲁政字〖1995〗104号文批准,在原烟台 合成革总厂的基础上改制组建为集团公司, 并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授权为国有资产投 资主体。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建奎,注册地址:烟台市幸福南路2号, 主营业 务为聚氨酯和聚氨酯制品,2000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927036794.86元 , 净利润为 9509426.07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签署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
    出售方: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
    购买方: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签署日期:2001年6月8日
    3、合同涉及的金额
    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格在中介机构评估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作价 28, 800 ,045.57元,其中:
    仓库、实验分析室等房屋14,161.94平方米,5,266,483.74元;
    化工原料运输铁路专用线,18,223,961.60元;
    机械设备49台(套),5,309,600.23元。
    4、交易的结算方式和期限
    合同生效后十日内,购买方将固定资产价款28800045. 57元一次性付给出售方, 并由双方共同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拟投资3,800万元的4万吨项目的配套项目的一部分, 交易的目 的是为4万吨项目配套必要的化工原料铁路专用线运输储运系统、 仓储系统和产品 化验检验分析系统,同时为公司更大规模的MDI建设打好辅助基础。
    由于公司年产4万吨MDI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的实际完成时间较计划提前, 本次关联交易大大缩短了与之对应的配套项目建设时间,因此,该交易对加快烟台万 华的改造步伐,加快项目产业化是有益的; 同时由于大股东在交易价格上做出了部 分让步,从而降低了投资成本。该项目作为配套项目其投资收益请参阅2000年12 月 13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向第一项“年产4万吨MDI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 程项目”。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的固定资产经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鲁正会评报字〖 2001〗4001号出具评估报告书,并经山东省财政厅以鲁财国资〖2001〗61 号文审检 同意,总评估价值为3555.47万元,其中:房屋1,481.69万元,铁路专用线1,822.39万 元,机器设备251.39万元。在中介机构评估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按上述固定资产作 价28,800,045.57元。
    特此公告。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