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5年11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丁建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公司7名监事收悉全套会议资料,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法定人数。会议经审议决定于2005年12月5日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3日
    附件: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1、会议时间:2005年12月5日(星期一)上午9:00时;
    2、会议地点: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多媒体会议室
    3、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两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7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临2005-07、08号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内容将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法定期限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披露。
    4、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5年11月25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
    5、会议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5年11月28日---2005年12月2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6、公司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幸福南路7号
    邮政编码:264002
    联系人:肖明华
    联系电话:0535-6837888转8537
    传真:0535-6837894
    授权委托书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出席2005年12月5日召开的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其续行集会或延期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股东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5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回执
    截至2005年11月25日止,本单位/本人持有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 股,拟参加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号:
    单位盖章/股东签名:
    200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