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9月20日在华泰集团会议中心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7名,代表股份122,111,6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67%,其中非流通股股东1名,占公司总股本的39.91%,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名,占公司总股本的0.7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建华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122,111,623票(其中非流通股119,844,361票,流通股2,267,26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徐寿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