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5 年1月1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 人,实到7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2004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0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4 年度实现净利润244,913,497.84 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4,491,349.78 元,5%的法定公益金12,245,674.89 元,5 %的任意盈余公积12,245,674.89 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336,589,623.61元,2004 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32,520,421.89 元。董事会决定以现有股本300,258,3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60,051,672.2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该议案尚需提交200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 四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