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6月29日在华泰集团会议中心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王肇国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57人,代表股份124,445,4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4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124,445,4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二)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124,445,4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三)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现有股本300,258,3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3.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90,077,508.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同意股数124,445,4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四)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财务决算、2004年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股数124,445,4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任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4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股数124,445,4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李颖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