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7月3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李建华董事长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