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5月28日在公司二号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之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费用的报告》
    会议同意提名赵树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年津贴为人民币2万元,任期与公司四届董事会成员相同,提交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三)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03年6月30日(星期一)上午9:00时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号会议室
    3、会议审议内容:
    审议《关于聘任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费用的报告》
    4、参加人员:
    (1)截止2003年6月20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5、参加办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凭下列证件于2003年6月27日-6月28日(上午:730-1130下午:200-500)前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
    (3)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
    (4)自然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
    异地股东可使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截止时间为2003年6月28日下午五时。
    授权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24小时前送达至本公司证券部。(样本附后)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城东十公里
    邮编:257335
    联系电话:0546-6888721转8799
    传真:0546-6871957
    联系人:许华村
    6、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
    2、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如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其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指示:
    议案一:赞成反对弃权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是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赞成反对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否
    委托日期2003年月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树元,男,中国国籍,现年57岁,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济南陆军学院教员、教研室副主任,山东省体制改革委员会处长,中国证监会济南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处长、助理巡视员等职务。2003年3月23日至2003年3月27日参加了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了结业证。现为离休干部。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二)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赵树元先生为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2003年5月28日于山东东营
    (附件三)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赵树元,作为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赵树元    2003年5月28日于山东东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