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济南证管办:
    贵办于2002年10月21日至10月26日对本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于2002年11月11日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学习和讨论,结合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并于2002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通知》所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针对本次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公司本着严格自律、规范发展的原则制定了《关于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具体整改方案和落实工作如下:
    一、规范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通知指出:“部分‘三会’会议记录不规范,未记录发言要点等内容;个别股东大会的存档资料不完善。”
    整改措施:
    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制定了会议记录格式及资料保管规定,将在今后的董事会会议上及时完整地记录与会董事的发言要点;同时将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表决结果,对会议资料妥善保管。
    2、通知指出:“公司已完工的10万吨高级杂志纸项目所使用的房产未取得产权证明。”
    整改措施:
    公司已派专人与相关部门积极协商,将按照通知要求在2003年3月31日前办妥房产证明。
    二、财务核算存在的问题
    1、通知指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东营协发纸业有限公司’2001年将房屋修理费和设备修理费共30.79万元列入‘在建工程’,未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计入当期费用。”
    整改措施:
    我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该项会计处理进行纠正,将2001年房屋修理费和设备修理费共30.79万元,调整相关会计科目。
    2、通知指出:“公司在2001年从控股子公司‘东营协发纸业有限公司’采购货物46.04万元、销售产品116.96万元,在合并会计报表时未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予以合并抵消。”
    整改措施:
    公司承诺在今后编制会计报表时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要求,合并抵消关联方的采购、销售事项。
    中国证监会济南证管办的此次巡检,及时、正确地指出公司在规范运作、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公司的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认真自查,逐步完善公司的“三会”工作和内控制度,实现公司的规范运作。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