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5月25日上午9:00在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12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94,838,70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24 %;其中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人,代表股份90,950,000股;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共计2人,代表股份3,888,709股。公司董、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殿华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按照2005年4月21日公司公告的会议通知所列,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采用现场、书面记名逐项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4,838,709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0,950,000股,占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 股;弃权0股。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888,709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2、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4,838,709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0,950,000股,占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 股;弃权0股。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888,709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3、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同意94,838,709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0,950,000股,占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 股;弃权0股。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888,709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4、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4,838,709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0,950,000股,占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 股;弃权0股。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888,709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5、 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确认,本公司2004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8,437,322.04元(以合并会计报表为准),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540,294.51元,提取法定公益金1,594,469.26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648,644.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3,938,436.56元,报告期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7,592,350.83元。
    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2004年末总股本178,138,918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62,778.3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05年度。
    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94,838,709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0,950,000股,占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 股;弃权0股。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888,709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2004年度报酬的议案
    同意94,838,709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0,950,000股,占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 股;弃权0股。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888,709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7、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意94,838,709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0,950,000股,占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 股;弃权0股。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888,709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8、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同意94,838,709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0,950,000股,占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 股;弃权0股。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888,709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9、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同意94,838,709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0,950,000股,占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 股;弃权0股。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888,709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刘治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