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份113,024,5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4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0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3,024,502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公司200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3,024,502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13,024,502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113,024,502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公司2002年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02年实现利润总额24,818,909元,实现净利润17,637,296.63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73,905.81元,公益金886,952.9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275,653.59元,报告期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9,252,091.51元。
    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为:利润不分配,也不用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113,024,502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公司关于放弃实施2002年配股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02年配股预案》未获证监会通过和公司实际情况,放弃《公司2002年配股预案》。公司将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提出新的再融资预案。
    同意113,024,502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公司关于暂缓实施2002年配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议案
    鉴于公司2002年配股预案未获证监会通过,经研究,拟暂缓实施配股募集资金的拟投资项目建设。公司将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提出实施有关项目的新议案。
    同意113,024,502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公司关于沈阳商业城广告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2500万元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于2001年12月,使用募集资金4400万元收购了沈阳市“一路两环三街”10年户外广告经营权,并与沈阳商业城(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共同组建了沈阳商业城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告公司”)。注册资金4500万元。
    广告公司营运后,由于市政府对全市户外广告的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出现了部分路段的广告媒体被限制使用的新情况,经本公司与有关部门协商,沈阳市市长办公会议决定,市政府以原价2500万元的金额将沈阳大二环和6座铁路过街桥等部分路段收回,此款已于2002年12月26日划入广告公司帐户。
    鉴于上述情况,广告公司注册资本拟由4500万元减少为2000万元。并授权广告公司办理减资手续,所减资金退回本公司另行安排使用。减资后广告公司注册资本的2000万元人民币中,本公司出资1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集团公司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同意113,024,502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公司关于续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会计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财务处与其具体协商年审费用等有关事宜。
    同意113,024,502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金诚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张俊律师鉴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