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二次监事会于2003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金晔先生主持,应到监事7人,出席监事7人,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公司监事的议案。经公司监事会研究,同意李华同志提出的辞去监事职务的请求,并提议补选佟雅娟同志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本议案尚需提交下一次职工代表会审议选举。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良好。董事会严格履行职责、各项决策均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成员在执行职务时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经检查公司财务状况,报告期内,内控制度严谨、财务管理规范,本年度财务报告客观、详实、资金营运规范有效。
    3、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的行为。
    4、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5、经检查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情况,贯彻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6、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4月17日
    附:佟雅娟同志简历
    佟雅娟:女,39岁,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高级政工师,曾任沈阳北市百货大楼服装商场营业员、营业组长、党委办公室组织干事、团委书记,沈阳市商业局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沈阳商业城(集团)房屋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党委工作部组织干事(中层副职)、商场管理处处长、党委工作部部长、商管处处长,现任沈阳商业城(集团)工会主席、党委工作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