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2年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10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11361.566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7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修改公司章程。
    同意11361.5662万股,占参会有投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修改公司章程的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11361.5662万股,占参会有投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年度津贴方案。
    同意11361.5662万股,占参会有投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11361.5662万股,占参会有投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下列同志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张殿华:同意11361.5662万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张柯:同意11361.5662万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赵启超:同意11361.5662万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李树德:同意11361.5662万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路国培:同意11361.5662万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张黎明:同意11361.5662万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闫明晨:同意11361.5662万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侯淑芬:同意11361.5662万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王奇:同意11361.5662万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下列同志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金锡盛:同意11361.5662万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常守范:同意11361.5662万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关锡友:同意11361.5662万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王德富:同意11361.5662万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邵春英:同意11361.5662万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董事、独立董事简历、独立董事声明已刊登在2002年8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五、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11361.5662万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下列同志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刘金晔:同意11361.5662万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曲武:同意11361.5662万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王敬廉:同意11361.5662万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戴雅文:同意11361.5662万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上述人员简历见2002年8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次股东大会北京金诚律师事务所史克通律师出具了见证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