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票在2007年5月30日、2007年5月31日和2007年6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经征询并得到控股股东确认,公司董事会特别提示和声明如下:
    公司目前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未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