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7年5月18日发送至各位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07年5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3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3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根据客观情况和市场形势变化的要求,本公司解除与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与2000年4月13日签定的《沈阳市“一路两环三街”经营发布权购买协议书》。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上述协议解除后,由市财政返回的原出资额1900万元等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本公司在沈阳商业城广告有限公司中的出资额由1900万元(人民币)减持为零。减资后的广告公司不再是本公司的子公司。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确认的本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2、本公司与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签署的《关于解除[沈阳市“一路两环三街”户外广告经营发布权购买协议书]之约定》;
    3、沈阳商业城广告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