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公司控股股东?丹东曙光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辽宁曙光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沈阳市浑南新区天赐街七号,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以及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持股比例不变。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