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曙光车桥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进巅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70372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44%。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合法有效。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其中同意:7037275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其中同意:7037275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总裁工作报告。(其中同意:7037275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01年财务决算报告。(其中同意:7037275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2002年财务预算报告。(其中同意:7037275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2001年利润分配方案。(其中同意:7037275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34727984.7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895459.23元,计提5%法定公益金2447729.61元,加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24799520.28元,2001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2184316.19元。
    根据三届六次董事会关于2001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议精神,提出本分配议案:
    以2001年末总股本16200万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派送现金,每10股派送2元(含税),共派送现金3240万元(含税),派现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9784316.19元;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7、审议通过了2001年年报及摘要。(其中同意:7037275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调整董事、监事补贴的议案。(其中同意:7037275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聘请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会议的召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丹东曙光车桥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