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丹东曙光车轿股份有限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社会 公众股,请持有该公司内部职工股的股东本人携带内部职工股股权证、身份证及身 份证复印件(如有上海帐户卡一并带来),前来办理内部职工股上市确认手续,过 期不办者,后果自负。
    手续丢失者,股东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在12月17日、18日办理挂失及确认手续。
    特此公告
    办理时间:2000年12月13日-12月18日
    办理地点:中国建设银行丹东市分行锦山分理处
    (辽字省丹东市锦山大街22号)
    
辽宁省证券登记管理中心    200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