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1年5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现将本公司2000年度分 红派息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0年利润分配预案:2000 年 共实现净利润60727021.5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23536.39 元 , 可供分配的利润 59803485.2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072702.16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3036351 .08元,200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694431.96元, 提取 15% 任意盈余公积金 9109053.24元,公司以现股本159504902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以派送现金的方式进 行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共计31900980.40元。派送现金红利后 剩余未分配利润为9684398.32元结转2001年度。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办法:
    1、股权登记日:2001年6月21日
    2、除息日:2001年6月22日
    3、红利发放日:2001年6月29日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2元
    5、每股税后红利金额:持流通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按20% 的税率代扣个人所 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持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实际发放红利0.20元。 对国家股、法人股股东,实际每股发放红利0.20元。
    6、发放年度:2000年度
    7、发放范围:截止2001年6月21日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8、红利领取办法:
    流通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通过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并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 2001年6月29日起,在股东自己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红利;尚未办理全面指定交易 的股东其红利暂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代管,待股东办理全面指定交易后,即 可在股东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
    国家股、法人股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29-8313626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