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4日在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为6人,实参会董事为6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新庆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终止与国泰君安资金委托管理协议
    2003年3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资金委托管理协议书,公司将公司自有资金5000万元委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管理期限为1年。截止2003年9月30日,上述委托管理实现收益62.5万元。公司考虑到短期内流动资金的需要,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后,决定终止上述资金委托管理协议。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三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