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与《上海证券报》刊登的《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等关联交易公告》中有关表述有误,现更正为:
    1、西安市临潼区生产建设用地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0.95元。修订前协议约定土地租金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0.46元,年租金为9.08万元。
    2、本次关联交易签订后,标准股份每年较原协议多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216.04万元。
    特此更正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