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8月7日发出通知,2006年8月16日9:00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参会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翁锡明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审议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的决议
    2、关于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决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3、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决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4、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的决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5、关于审议公司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决议,涉及内容为:
    A、水、电、汽供应协议书
    B、关于对临潼生产区《土地租赁合同书》土地使用权租金的核定协议书
    两项关联交易协议分别进行了单项审议表决;同时,关联董事翁锡明、朱培颙、李广晖先生回避表决。
    对于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通过认真检查,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关联交易协议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六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