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二届十次监事会于2002年3月18日在公司小会议室召开。 应出席会议的监 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秋凤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1年,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事项、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并对公司2001 年度的 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严格监察,一致认为:
    (1)报告期内,本届董事会能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对公司重大的事项进行决策 并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物质采购管理制度、产品成本管理目标责任制等内部控制制度, 取得了较好成效。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能勤勉工作,无违反法律、法规、 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2)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与承诺的项目一致。 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 手续、程序合法。
    (4)公司与控股公司-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能按公告的协议和原则, 公 平、公正进行,无损害公司利益情况。
    (5)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报告》和《公司2001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对原《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改, 符合《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