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12日上午在公司小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二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应出 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到9名;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 事长赖晓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上,公司经营班子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公司获得自营进出口权的情况,2001 年9月11日南宁市外经贸局以南外经贸管发〖2001〗36 号文转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 对外贸易经济厅以桂外经贸发展函〖2001〗96号文《自治区外经贸厅关于给予南宁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3 家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登记的批复》同意给予南宁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自营进出口权登记,这对公司将来的对外贸易发展无疑带来了很多便利。 对 此,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获得自营进出口权的情况和2001年8月25日公司对可转换公 司债券执行强制性转股的情况修改《公司章程》决议如下:
    一、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修改意见如下:
    1、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470.6087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18514.814万元。
    2、原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 公司经营范围是:氯碱化学工业及其系 列产品,农药、消毒剂等无机和有机化工产品、化工设计、科研、技术咨询、 设备 制造、国内外贸易。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 公司经营范围是:氯碱化学工 业及其系列产品,农药、消毒剂等无机和有机化工产品,化工设计、科研、技术咨询、 设备制造、国内外贸易;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经营本企业生产 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3、原第十九条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时, 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15225.7795万股。发行完成后从公司股票上市流通之日起,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便 可自愿转成公司股票,截止2000年12月31日,共转股32448292股, 至此社会公众流通 股为72448292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1076.2795万股, 向 发起人南宁统一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发行65万股,向发起人南宁味精厂发行 32.5 万股,向发起人邕宁县纸业有限公司发行32.5万股,向发起人广西赖氨酸厂发行19.5 万股。公司向发起人发行11225.7795万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0.78%。 修改 为: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时,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5225.7795万股。 发行完成后从公司股票上市流通之日起,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便可自愿转成公司股 票,截止2001年8月25日公司执行强制性转股后, 公司发行在外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共 转股3289.0345万股,至此社会公众流通股为7289.0345万股。 成立时向发起人南宁 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1076.2795万股, 向发起人南宁统一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发行 65万股,向发起人南宁味精厂发行32.5万股,向发起人邕宁县纸业有限公司发行32.5 万股,向发起人广西赖氨酸厂发行19.5万股。公司向发起人发行11225.7795万股,占 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0.63%。
    4、原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84706087股,其中境内法人未流通 股112257795股,占60.78%;社会公众流通股72448292股,占39.22%。 修改为:公司 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85148140股,其中境内法人未流通股112257795股,占60.63%; 社会公众流通股72890345股,占39.37%。
    二、以上修改意见将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