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9月4在南化大厦九楼 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实到4名,1名请假。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秋凤女 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南宁特派办2001年7月17日至8月3 日对我公司巡回 检查后于2001年8月9日向我公司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书》。
    针对《限期整改通知书》中监事会规范运作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并提出 了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报告公告如下:
    1. 监事会会议未按公司章程进行书面通知,会议记录无记录人签名, 会议决议 大多数无监事签名的问题。
    今后召开监事会会议严格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提前书面通知监事。各项签名 严格按规范执行。
    2. 2000年8月9 日公司一届十次董事会同意聘任袁良毅(公司监事)为公司副 总裁,至2001年4月18日股东大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前,袁良毅一直兼任监事、 副 总裁两个职务,不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的问题。
    袁良毅已于2001年4月18日股东大会进行的监事会换届选举时不再担任监事。
    3.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监事会议事规则》,本次会议该《议事规则》已生效。
    通过本次巡检的整改,极大地促进了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公司监事会将以此 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继续严格自律,对股东负责,充分发挥 监事会的作用,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力争创造更好的经 营业绩,回报股东。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