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1年8月16 日在公司小会 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到7名,未到董事彭华波、袁良毅分别书面委托 董事赖晓杨、高友志代为出席;4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 事长赖晓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情请投资者查阅财 务报告相关附注;
    二、审议通过了《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正文》及《南宁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经深圳市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1年1至6 月实现 净利润17,508,744.68元,分别按10%、5%比例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750,874.47 元和 法定公益金875,437.23元后,当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4,882,432.98元, 加上上年结 转未分配利润14,581,714.89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9,464,147.87元。 以总股 本185,148,140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40元(含税)给全体股东, 其余利 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司将另行通知。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