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公司执行的企业所得税先按33%的法定 税率征收再返还18%(实征15%)的优惠政策保留至2001年12月31日止。
    2、我公司经过一年努力,氯碱系列产品、聚氯乙烯产品、 氯乙酸和三氯异氰 尿酸等精细化工系列产品的生产制造和服务,经过国家认证中心通过ISO9002 质量 体系认证,为我公司产品质量管理上一个新台阶、与世界接轨提供了根本保证。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