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于2000年3月30日上午8:30在公司大接待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12,257,795股,占总股本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曾代宏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以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公司1999年工作报告
     同意:112,257,7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100%。
     2.公司199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2,257,7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100%。
     3.公司199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2,257,7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100%。
     4.公司1999年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12,257,7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100%。
     5.公司董事会根据广西区党委办公厅及区政府办公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对经营者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管理和经营者年薪制实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公司董事、监事年薪报酬方案。
     同意:112,257,7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100%。
     6.公司1999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1999年实现利润总额为23,837,596.98元,交所得税后,净利润为20,289,110.16元,首先弥补上年未分配利润-3,851,379.79元,余16,437,739.37元,按余额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1,643,773.04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821,886.52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3,972,070.81元。大会同意对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以派发现金股利的方式分配给发起人股东,每10股分配1.24元(含税),尚余52,104.23元在以后年度分配。本报告期内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