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州中科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800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0.41%)通知,该公司于2007年7月11日,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6%)分别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2000万股、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1000万股,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