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2007年5月17日证监发行字[2007]111号文《关于核准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的批复,核准通知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7,000万股。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进行。
    三、自本核准通知下发后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核准通知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1日